建筑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单位只审减不审增有依据吗?

建筑工程项目做结算,审计单位只审减,不审增有道理依据吗?
我是施工方,结算对数时发现有些地方少算漏算了,是不是可以按实际计算啊?审计人员说只审减不审增。
已邀请:

醉里挑灯看钱 - 醉里挑灯麻将,梦回吹角连赢~~

赞同来自:

理论上,原则上,法理上,工程审计都应该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保持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施工合同的结算条款来做审计,而不是一味地只审减不审增。
如果施工合同上没有“只审减不审增”的约束条款,审计应该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准则,该增就赠该减就减,审计单位只审减不审增有违基本准则,是不合理的。
虽然审计人员代表的是甲方的利益,但是“只审减不审增”也拿不出相关依据,那就该按实际结算就按实结算。只不过审计员审核增加了对甲方这边比较难交代,最好的办法,还是施工方找甲方说明相关实际情况,再报送审计方追加少报漏报的造价进行结算,这样审计人员也会配合按实结算。最糟糕的就是打官司了,当然也不必走到这最坏的一步。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