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定额管理的通知

发文部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7-03
施行日期:2019-03-01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定额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精神,已重新调整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相应项目中已增加视频监控内容。该文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该文执行之日起,原我局印发的《关于增加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的通知》(清建〔2011〕61号)自行废止。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
 
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