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土(石)方运输、支撑工程等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及支撑工程。
二、土(石)方工程中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三、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同的上(石)方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四、土方工程
1.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另按降排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土方工程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按相应子目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3.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没有地质勘测资料的,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已采用降水措施进行开挖土方时按挖干土计算。
4.人工挖地(沟)槽子目按深度最深6m编制的,实际深度超过6m时,人工费乘以1.25系数;人工挖基坑土方子目按深度最深4m编制的,实际深度超过4m时,人工费乘以1.25系数。
5.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沟槽、基坑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用。
6.如机械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相应子目中的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7.长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按照长臂挖掘机挖一般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8.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桩间挖土: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人工挖土时,相应子目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五、石方工程
1.摊座是指爆破后的水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石方爆破子目包括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以及静力爆破三种形式。其中,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不分明炮、闷炮方式,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机械打眼爆破、微差控制爆破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实际工程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材料可换算,消耗量不变.
4.石方爆破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六、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2.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分别执行一般挖方和填方子目,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回填子目不区分平地及槽、坑,按照施工方式区分人工回填及机械回填。
回填子目中未包含回填材料,场外取料时,应结合材料体积换算表,按设计要求的回填方式(夯填、松填)增加材料消耗。
七、土(石)方运输工程
1.人工及人力车运输土、石方以道路坡度≤15%编制的;坡度>15%时,人工费乘以系数3.0。
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土层平均厚度<300mm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7。
3.推土机和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一、二类土子目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87。
4.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1中的系数计算。
推土机、铲运机坡度调整系数.jpg

5.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工程量应合并在一般土方工程量内,不单独列项计算.
6.人工垂直运土按照人工运土相应子目消耗量乘以5.0执行,运输距离按照垂直距离计算。
7.人工装、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子目仅适用于少量的零星土(石)方外运。
8.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相关子目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9.自卸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0.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子目已综合考虑我市余泥渣土受纳场排队弃土等待时间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子目中未包括弃土场受纳处置费,弃土场受纳处置费应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单独计算。
11.挖掘机挖淤泥、流砂直接装车按照不装车相应子目计价;
淤泥、流砂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套用泥浆运输相应子目。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运输按一般土方外运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原则
1.除有特殊说明外,挖、运上(石)方的工程量区分不同的土(石)方类別,均按照天然密实度的体积以m3计算。
2.回填土(石)方区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回填体积以m3计算,间填材料体积折算可按表1-2、表1-3所列数值进行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单位:m3)
土方体积折算表.jpg

二、土方工程量
(一)挖地(沟)槽、基坑及一般土方工程量的计算
1.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时,挖上深度在放坡起点以内时,不得计算放坡;在超过下表放坡起点(包括起点)深度而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又未规定时,放坡系数按照表1-4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jpg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別按其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有规定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2)计算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下程量。(3)槽、坑需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标高算起。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以m2计算,支挡士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照按表1-5规定计算;同时存在多项工作面要求时,工作面的选择应满足所有构件施下操作要求。
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jpg

4.挖基础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管道沟槽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1-6管沟底部每侧增加工作而宽度规定计算。
管道沟槽底部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表.jpg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检查井、阀门井等,小包括化粪池等构筑物)所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总土方量乘以系数并入沟槽上方计算,排水平接口增加2.0%、排水承插口增加3.0%,给水及其他增加2.5%。
(2)管道结构宽:管道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另增加100mm。
(3)若双管或多管在同一沟槽内敷没,无管座的以管束外侧竹道外壁的间距作为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管束的管道基础外缘作为管道结构宽。
6.沟槽、基坑深度应按槽、坑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7.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
8.盖挖(逆作法)挖土方工程量按建筑物地下围护结构内围尺寸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挖土深度为设计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
9.支撑下挖土方工程量按挖土区域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撑下挖土深度以m3计算,支撑下挖土深度为最上一道支撑梁的上表面至基坑底面的高度。
10.桩间挖土仅考虑该区域外围桩体外包面积内的挖土,应扣除单根截面面积0.5m2以上的桩(或未回填桩孔)所占的体积。
(二)土方运距的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三、石方工程量
(一)开凿及爆破岩石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体积以m3计算。
2.爆破岩石按体积以m3计算,超爆量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爆量为: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
3.人工摊座、人工修整石方边坡按面积以m2计算。计算人工摊座或人工修整石方边坡时,不得计算超深爆破量。
(二)石方运距的计算
1.挖、运石方均按实方体积以m3计。
2.推土机推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铲运机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石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4.自卸汽车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石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四、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及碾压工程量
(一)平整场地、打夯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平整场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平整面积以m2计算,如无具体规定时,按照建筑物首层外墙外边线向外扩2m的面积计算。
2.打夯按夯击范围的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照设计图示碾压面积乘以厚度的体积以m3计算。
(二)回填土工程量
1.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交付施工场地(自然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体积以m3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方工程量计算时,管道结构宽在500mm以内的,可不扣减体积,管道结构宽500mm以上的,应扣减管道垫层、管道基础及管道的体积,其中单根管道的体积可按实或参照表1-7计算。
3.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m3计算。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的计算按下述公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公式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公式计算结果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管道扣减土方体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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