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文部门: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文号: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发布日期:2016-08-04
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文,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深龙华发财2016 663号
造价学社小编友情提示:本文计价依据已废止,请查看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05-22发布的深龙华发改〔2019〕186号文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各相关单位:为切实解决新区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问题,确保新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区所有外弃渣土均按16元/m3标准暂列弃土费用。
二、今后新区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时,项目设计文件明确了弃土点的,根据实际运距计价;项目设计文件未明确弃土点的,按 25 公里计算余泥渣土外弃运距。
三 、项目建 设单位 在施工招 标时可 在项目总 概算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弃土及外运费用标准,以确保项目正常实施并避免府资金浪费。
四、已签订施工合同及已进场施工项目的弃土费和弃土运距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如确需调整且不会因此而突破项目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妥善处理好合同关系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后自行处理,因确需调整弃土费和弃土运距而导致突破项目总投资的,按程序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五、已完成概算审批但尚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项目总概算,按程序审定后重新批复项目总投资。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待新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再按实际弃土运距和府有关部门核定的弃土费用另行调整标准。
特此通知。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局
2016年8月4日
(联系人:王大慧,23338509)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局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印发
附件: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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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发布日期:2016-08-04
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文,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深龙华发财2016 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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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各相关单位:为切实解决新区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问题,确保新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区所有外弃渣土均按16元/m3标准暂列弃土费用。
二、今后新区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时,项目设计文件明确了弃土点的,根据实际运距计价;项目设计文件未明确弃土点的,按 25 公里计算余泥渣土外弃运距。
三 、项目建 设单位 在施工招 标时可 在项目总 概算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弃土及外运费用标准,以确保项目正常实施并避免府资金浪费。
四、已签订施工合同及已进场施工项目的弃土费和弃土运距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如确需调整且不会因此而突破项目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妥善处理好合同关系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后自行处理,因确需调整弃土费和弃土运距而导致突破项目总投资的,按程序报新区管委会审定。
五、已完成概算审批但尚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项目总概算,按程序审定后重新批复项目总投资。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待新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再按实际弃土运距和府有关部门核定的弃土费用另行调整标准。
特此通知。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局
2016年8月4日
(联系人:王大慧,23338509)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局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印发
附件:深龙华发财[2016]663号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调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余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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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市场〔2017〕2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的通知
文号:深建市场〔2017〕21号
发布时间:2017-05-19
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 2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需求,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2006)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招投标阶段确定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也可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施工进度、调解施工工期纠纷、办理施工工期索赔、确定措施项目费用等的参考;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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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9
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21号,深建市场2017 21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需求,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2006)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招投标阶段确定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也可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施工进度、调解施工工期纠纷、办理施工工期索赔、确定措施项目费用等的参考;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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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市场〔2017〕26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文号:深建市场[2017]26号
发布日期:2017-08-01
施行日期:2017-09-01
深建市场〔2017〕26号文,深建市场[2017]26号,深建市场【2017】26号文,深建市场2017 26号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造价,我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原《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价格》(2000)及其相关的问题解答、补充子目(Y13-1~Y13-8)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并由该站负责有关计价规程的制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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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深建市场[2017]26号
发布日期:2017-08-01
施行日期:2017-09-01
深建市场〔2017〕26号文,深建市场[2017]26号,深建市场【2017】26号文,深建市场2017 26号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造价,我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原《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价格》(2000)及其相关的问题解答、补充子目(Y13-1~Y13-8)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并由该站负责有关计价规程的制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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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市场〔2017〕2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文号:深建市场〔2017〕25号
发布时间:2017-08-01
深建市场〔2017〕25号文,深建市场【2017】25号,深建市场[2017]25号,深建市场2017 2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市政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市政工程造价,我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及其相关的问题解答、补充子目C8-83~97、W1-271~282、P1-494~510、P4-183~222、B1-68~82等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市政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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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1
深建市场〔2017〕25号文,深建市场【2017】25号,深建市场[2017]25号,深建市场2017 25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市政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市政工程造价,我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定额实行之日,《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价格》(2002)及其相关的问题解答、补充子目C8-83~97、W1-271~282、P1-494~510、P4-183~222、B1-68~82等停止使用。
二、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市政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
三、授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定额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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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规〔2017〕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17〕9号
发布时:2017-08-25
深建规〔2017〕9号文,深建规【2017】9号,深建规[2017]9号,深建规2017 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造价,规范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提高概算编制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令第240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对《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进行了修编,现正式印发《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请及时反馈至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技术交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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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2017-08-25
深建规〔2017〕9号文,深建规【2017】9号,深建规[2017]9号,深建规2017 9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造价,规范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提高概算编制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令第240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对《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进行了修编,现正式印发《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请及时反馈至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技术交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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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规〔2017〕10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17〕10号
发布时间:2017-09-19
深建规〔2017〕10号文,深建规【2017】10号,深建规[2017]10号,深建规2017 10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规范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提高概算编制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令第240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进行了修编,现正式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请及时反馈至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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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9
深建规〔2017〕10号文,深建规【2017】10号,深建规[2017]10号,深建规2017 10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规范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提高概算编制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令第240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进行了修编,现正式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请及时反馈至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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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价〔2017〕35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文号:深建价〔2017〕35号
发布时间:2017-09-27
执行日期:2017-10-01
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 35号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的原则、程序、格式、内容及编制依据,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 10月 1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深建价﹝2013﹞5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9 月 27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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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深建价〔2017〕35号
发布时间:2017-09-27
执行日期:2017-10-01
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35号文,深建价2017 35号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的原则、程序、格式、内容及编制依据,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 10月 1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深建价﹝2013﹞5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9 月 27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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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价〔2017〕36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文号:深建价[2017]36号
发布日期:2017-09-27
执行日期:2017-10-01
深建价〔2017〕6号文,深建价[2017]36号文,深建价【2017】36号文,深建价2017 36号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中有关费用项目的计取,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 月1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2013)》(深建价﹝2013﹞57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 9 月27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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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深建价[2017]36号
发布日期:2017-09-27
执行日期:2017-10-01
深建价〔2017〕6号文,深建价[2017]36号文,深建价【2017】36号文,深建价2017 36号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中有关费用项目的计取,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 月1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2013)》(深建价﹝2013﹞57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 9 月27日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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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价〔2017〕37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
文号:深建价〔2017〕37号
发布时间:2017-09-27
深建价〔2017〕37号文,深建价【2017】37号,深建价[2017]37号,深建价2017 37号
造价学社小编友情提醒:本计价依据建价〔2017〕37号应和深建价〔2017〕48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补充及修订子目(试行)的通知》结合一起使用。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计价需求,结合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我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测算,编制了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 10月 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向我站反馈。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 9 月27日
附件:深建价〔2017〕37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pdf
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
说 明
一、本章施工临时围挡子目适用于各专业工程施工所需各种用于保证施工正常进行而布置的与外部环境隔离的临时性围挡,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项目。
二、施工临时围挡子目包括 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镀锌铁丝网围挡、压型彩钢板围挡、镀锌钢板围挡和围挡拆除,不包含混凝土基础。
三、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按成品安装编制。
四、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为周转材料,材料消耗量(铁丝网除外)可依据实际使用工期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围挡使用工期材料消耗量调整系数
五、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和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子目按2.7m高编 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进行材料换算。
六、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按 2.0m 高围挡编制,实际高度和规 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七、铁丝网围挡按 2.0m 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八、压型彩钢板围挡按 2.5m 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 算;高度每增加 1.0m,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0。
九、镀锌钢板围挡按3.0m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高度每增加 1.0m,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0。
十、围挡拆除综合考虑了不同围挡高度,高度不同时不需要换算。
十一、围挡的混凝土基础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十二、施工临时围挡子目人工费按照 2017 年第二季度人工确定,材料单价按照 2017 年 5 月市场价格(2017 年第六期价格信息)确定,费率标准执行《深 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挡工程量计算区分不同高度,按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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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7
深建价〔2017〕37号文,深建价【2017】37号,深建价[2017]37号,深建价2017 37号
造价学社小编友情提醒:本计价依据建价〔2017〕37号应和深建价〔2017〕48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补充及修订子目(试行)的通知》结合一起使用。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计价需求,结合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我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测算,编制了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 10月 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向我站反馈。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 9 月27日
附件:深建价〔2017〕37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pdf
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
说 明
一、本章施工临时围挡子目适用于各专业工程施工所需各种用于保证施工正常进行而布置的与外部环境隔离的临时性围挡,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文明施工项目。
二、施工临时围挡子目包括 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镀锌铁丝网围挡、压型彩钢板围挡、镀锌钢板围挡和围挡拆除,不包含混凝土基础。
三、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按成品安装编制。
四、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为周转材料,材料消耗量(铁丝网除外)可依据实际使用工期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围挡使用工期材料消耗量调整系数
五、PVC 围挡、PVC+镀锌铁丝网围挡和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子目按2.7m高编 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进行材料换算。
六、夹心泡沫彩钢板围挡(背侧角钢支撑)按 2.0m 高围挡编制,实际高度和规 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七、铁丝网围挡按 2.0m 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八、压型彩钢板围挡按 2.5m 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 算;高度每增加 1.0m,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0。
九、镀锌钢板围挡按3.0m高编制,实际高度和规格不同时,可以进行材料换算; 高度每增加 1.0m,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0。
十、围挡拆除综合考虑了不同围挡高度,高度不同时不需要换算。
十一、围挡的混凝土基础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十二、施工临时围挡子目人工费按照 2017 年第二季度人工确定,材料单价按照 2017 年 5 月市场价格(2017 年第六期价格信息)确定,费率标准执行《深 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挡工程量计算区分不同高度,按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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