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清远市区2019年第1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4-28
关于发布清远市区2019年第1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测算,现把清远市区2019年第1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综合价适用于市区规划区范围及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
实行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二、人工工资价格问题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工程,动态人工调整系数为1.00,今后将根据市场水平进行测算并适时调整。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综合工日人工95.00元/工日。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计价的工程,一类工63.00元/工日,二类工61.00元/工日,三类工58.00元/工日,四类工56.00元/工日。
三、材料价格问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为适应新税制下“价税分离”的计价要求, 自2016年第4季度起,清远市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发布方式调整如下:
(一)发布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的“税前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为不包括进项税额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之和。
(二)为满足简易计税计价方式需要,提供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用于换算为“材料含税综合价”。
  换算公式:材料含税综合价=材料税前综合价格×(1+综合折税率)。
(三)综合折税率参照(粤建市函[2016]1113号)文中表一“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执行。
(四)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是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经过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仅供工程计价时参考。
清远增值税综合折税率.jpg

四、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按机械台班单价组成中的人工费、燃油动力费调整价差后作为机械台班综合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清远2019年3月(市区)建筑主材综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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