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部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12-19
 
关于印发《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6〕429号),结合中山市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经过测算、与管线和主管部门座谈、成果专家评审,编制完成《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供我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参考。

附件: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pdf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嘉琪,88880032)
 
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中山综合管廊入廊费1.jpg

中山综合管廊入廊费2.jpg

中山综合管廊入廊费3.jpg

说明:
1、入廊费按地下综合管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100 年(新建+重复敷设)直埋成本计算,逐年支付的入廊费按 100 年等额等息分摊。
2、入廊费如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收费标准可依据一次性支付入廊费标准,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具体由管线单位与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协商确定。
3、通信管线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通信管线出租资费标准的通知》(粤通联〔2009〕1 号)规定计费,以后若省里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4.本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下载:中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参考标准(试行).pdf
 
本文作为中山市综合管廊入廊费收费标准计价依据,造价学社摘自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jsj.zs.gov.cn/zwgk/zcwj ... .html
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