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中余泥渣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文部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21
施行日期:2018-01-01
深圳罗湖区弃土费收费文件,深圳市弃土费收费文件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中余泥渣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区政府投资项目余泥渣外弃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充分调研我市及其他区有关做法的基础上,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中余泥渣外弃有关标准明确如下:
一、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时,按35km 计算余泥渣外弃运距。
二、所有外运余泥渣弃置费按15元/m3标准计算,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列计取。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待我市已有或 新建的余泥渣纳可向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开放使用后,再按实际弃运距和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余泥渣弃置费,并结合市情况另行调整标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尹祖浪 25666940)
 
附件: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中余泥渣土外弃有关标准的通知.pdf
深圳市罗湖区弃土费收费文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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