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建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及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湛江市疫情防控计价政策文件,湛江疫情防护措施计价依据文件
发文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3-03
在线查看湛江市住建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及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利益,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建设工程造成的影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 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及价款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财产损失和费用增加,按以下原则处理: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中第9.10条不可抗力规定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并签订补充协议;发承包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
二、工期调整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停工的,应当顺延工期。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人工、材料紧缺、施工降效等现实因素确定顺延天数,可按照发承包双方约定的或常规的春节假期结束后复工之日至项目实际复工之日天数,加上施工降效补偿天数作为工期顺延天数。
……
下载湛江市住建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及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pdf
暂停下载!请加QQ群免费下载上面资料,造价学社官方QQ群:309845331 造价学社官方21群
由于存储资料的360网盘突然要求访问用户必须注册登录才能下载,考虑弃用该网盘,新的下载途径待定。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