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pdf
造价学社提供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8版免费下载。
在线查看京建发〔2018〕569号 关于发布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勘误表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勘误表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8版说明
一、2018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以下简称“ 《定额》” )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2009 年) 、 《建筑工程建 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结合北京市建筑施工管理平均水平编制。包括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共三部分。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建筑整体更新改造等工程。
三、本《定额》是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计划工期的依据,是合理确定直接发包工程合同 工期的参考依据;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综合考虑了冬期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 常规地质条件和节假日等因素,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要 求等进行测算确定。
五、施工工期的调整
(一)因不可抗力、异常恶劣天气或政府政策性影响施工进度或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经 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二)因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变化的,经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工期可调整。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原合同工期执行。
(三)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溶洞、暗滨、淤泥、石方等需要进行基 础处理且影响关键线路时,由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增加工期。
(四)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时,由发包、承包双方确 定调整工期。
(五)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或质量管理文件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影响关键线路工期时, 由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工期。
六、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
(一)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二)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 天内完成竣工验 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受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 期。
(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七、建筑工程工期不包括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工期,发生时应执行第二部分 市政工 程的工期。
————————
文件大小:4.63MB
在线查看京建发〔2018〕569号 关于发布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勘误表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勘误表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18版说明
一、2018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以下简称“ 《定额》” )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 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2009 年) 、 《建筑工程建 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结合北京市建筑施工管理平均水平编制。包括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共三部分。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建筑整体更新改造等工程。
三、本《定额》是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计划工期的依据,是合理确定直接发包工程合同 工期的参考依据;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综合考虑了冬期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 常规地质条件和节假日等因素,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要 求等进行测算确定。
五、施工工期的调整
(一)因不可抗力、异常恶劣天气或政府政策性影响施工进度或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经 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二)因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变化的,经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工期可调整。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原合同工期执行。
(三)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溶洞、暗滨、淤泥、石方等需要进行基 础处理且影响关键线路时,由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增加工期。
(四)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时,由发包、承包双方确 定调整工期。
(五)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或质量管理文件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影响关键线路工期时, 由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工期。
六、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
(一)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二)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 天内完成竣工验 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受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 期。
(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七、建筑工程工期不包括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工期,发生时应执行第二部分 市政工 程的工期。
————————
文件大小:4.63MB
1 个评论
没有工期具体数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