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价[2019]118号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pdf
发布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甘建价[2019]118号
发布日期:2019-03-37
执行日期:2019-04-01
甘建价〔2019〕118号文,甘建价〔2019]118号文,甘建价【2019】118号文,甘建价2019 118号文
在线查看甘建价[2019]118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矿区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8〕175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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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1.0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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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矿区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8〕175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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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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